保修单

保修单

购买的产品始终附有法律保证,涵盖自产品交付之日起 24 个月内产品本身的生产和合规缺陷(例如正常使用引起的故障、故障和破损、货物缺陷)。


购买产品作为其业务或专业活动的一部分并注明其增值税号的人不能强制执行法律保证。


法律保证使卖方有权要求:


或者根据消费者的选择,免费修理或更换商品,前提是所要求的解决方案与替代方案相比并非不可能或过于昂贵,考虑到:任何缺陷的程度,产品的价值免费从缺陷和替代方案可以在不给客户带来重大不便的情况下实施的可能性;


或如果维修或更换不可能、费用过高或延误或给客户造成重大不便且不能有效解决问题,则客户有权要求降低价格或终止合同.在确定减少的金额或要偿还的金额时,必须考虑资产的用途。在任何情况下,对于无法进行产品修理或更换的轻微缺陷,将无法进行合同终止。


卖方在产品交付至销售点后最多 60 天内对产品进行维修或更换,不包括采购无法立即提供的备件所需的时间。


为了执行保证,客户必须依法:


o 保留并出示购买收据;


o 在发现缺陷后的两个月内报告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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